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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客户签名保险营销员将遭行业禁入
来源:中国保险理财网 作者: 编辑: 2008-7-25 13:55:30  [打印] [关闭]


  昨日,中国保险业协会对外发布《保险从业人员行为准则(征求意见稿)》(简称“准则”),向业内公开征求意见。该准则不仅对保险从业人员所需要具备的基本行为准则进行了详细规定,还首次针对投保人反映强烈的销售误导及理赔难等问题制定了操作性较强的罚则。 

  中国保险业协会方面表示,此次征求意见截至时间为8月15日。正式实施后,该准则将是保险从业人员在执业过程中必须遵守的基本行为规范,也是对保险从业人员进行纪律处分的依据。据悉,准则不仅适用于全国200多万保险代理人,也适用于保险机构的正式员工。此外,银行、邮政等兼业代理机构中的保险销售人员的行为也参照执行。 

  出台前广泛调研 

   记者获悉,此前部分地方保险协会及保险公司都曾发布过有关从业人员守则或内部规定,但从全国范围来讲,保险业出台这样的行业准则却还是第一次。 

  据一位参与了准则制定的保险公司负责人向记者介绍,准则的出台前曾广泛听取了各家公司的意见,并在广州、上海等地进行了调研。 

  保险从业人员的基本准则究竟有哪些?记者发现,“基本准则”的第一条竟是“诚实守信”,要求保险从业人员“不说谎,不作假,不隐瞒”。记者发现,在准则中,专门花费大篇幅讲述了保险从业人员“对消费者的责任”:包括规范展业、严禁销售误导、应赔不赔等。 

  代签名当心遭行业禁入 

  保险人员从业准则如何落到实处?记者了解到,对违反“行规”的保险从业人员,准则制定了操作性极强的罚则。具体来讲,按保险从业人员违规轻重划分,来自行业自律惩戒将包括6个层面,即1.协会警告;2.业内谴责;3.行业通报;4.公开谴责(媒体曝光);5.提请监管处罚;6.从业禁止。其中,凡是被行业通报和公开谴责的人员,将遭受最严厉的惩戒——行业禁入,各保险机构均不得再行录用。 

  另外,保险从业人员导若“代签名”、“代体检”、“伪造客户回访记录”等将受到行业通报处罚;而遭受公开谴责的情形主要是两条,一是严重损害保险业形象,二是严重损害投保人利益的情形。据悉,代理人的违规行为将被记入“诚信记录”,并向社会公布。 

  针对从业准则的多项罚则,保险营销员如何看呢?昨日,记者对数位营销员进行了电话采访。 

  “都是最基本的要求嘛,没的什么?”中国人寿的代理人陈小姐告诉记者,准则的规定和公司的内部规定差不多,既然一直以来都是这样要求的,自然“没感觉”,对此,在某外资寿险工作的代理人王先生也如此看法。但采访中,个别代理人认为,这个准则有些“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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