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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费低廉 保障丰厚 保障单纯 回归本质 灵活多样 任您选择 李先生30岁,为自己投保了10万元保障到65岁、20年交费的中航三星定期寿险,年交保费888元。
保障内容 保险金 身故保险金 被保险人在本合同有效期内身故,公司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10万元 高残保险金 被保险人在本合同有效期内身体高度残疾,公司给付高残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10万元 保险期间: 20年、30年或65岁满期;
投保年龄: 18周岁~55周岁;
交付方式: 20年满期:趸交、10年交、15年交或20年交; 30年满期:趸交、10年交、15年交、20年交或30年交; 65岁满期:趸交、10年交、15年交、20年交或30年交。
可选附加险: 附加意外伤害保险, 附加意外伤害医疗保险, 附加家宁定期重大疾病保险。
因下列情形之一或在效力中止期间被保险人身故或身体高度残疾,本公司不承担保险责任: 投保人或受益人的故意行为; 被保险人故意自伤、故意犯罪或拒捕; 被保险人服用、吸食或注射毒品; 被保险人自保险合同生效日起二年内或保险合同最后效力恢复之日起二年内自杀; 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被保险人感染艾滋病病毒或患艾滋病; 战争、军事行动、暴乱或武装叛乱;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以上简介内容仅供参考,详细内容以保险合同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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