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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特色 (一)意外身故保额加倍,年轻保障才足够; (二)意外二、三级残豁免保费,缴费不必愁; (三)每满三年给付生存保险金,消费有计划; (四)期满给付满期金,零存整取,强迫储蓄; (五)生命末期提前给付,保证活得更有尊严; (六)分红保险,保户可以分享公司投资回报。
保险利益 1、身故或第一级残疾保险金: 保险单载明的保险金额。 2、意外身故保险金: 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并自意外伤害事故发生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身故的,除给付身故保险金外,本公司另依保险单载明的保险金额给付意外身故保险金,本合同效力终止。 3、残疾关怀保险金: 保险单载明的保险金额为准,依比例给付残疾关怀保险金。 4、生存保险金: 本合同生效日起,每届满三周年之日仍生存的,按保险单载明的保险金额的百分之五给付。前述生存保险金的给付次数在计算时,交费期间届满当年不计入。 5、意外第二、三级残疾免交保险费: 因意外伤害事故导致第二或第三级残疾的,自残疾诊断确定日起,免交本合同的保险费。 6、生命末期保险金: 保险单载明的保险金额的百分之五十(最高以人民币拾万元为限)。 7、满期保险金: 被保险人于合同的保险期间届满时仍生存的,本公司按保险单载明的保险金额给付。
投保示例 王先生,30周岁,投保保额2万元、交费期限20年的“国泰富贵菁英两全保险(分红型)”,年交保险费1274元。王先生每满三年领取1千元生存保险金,在保险期间届满时领取2万元满期保险金。王先生的身故保障为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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