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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单特色 • 交费方式多样 交费年期弹性可选择,合理规划个人财务
• 年金领取时间灵活,领取次数有保障 领取时间提供五种选择,满足阶段人生需求 20年每月固定领取,利益充分保障 • 现金价值累积,享有多种利益 提供保险单借款、保险费自动垫交等多项权益 • 高度残疾保障,体现人生尊严 • 享受分红,额外惊喜 专家理财,充分享受保险公司经营成果
投保事项
投保年龄:18--65周岁 交费方式:可以选择10年交费、20年交费或一次性交清(趸交)
保险单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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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 |
保障范围 |
保险利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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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金 |
自首个年金领取日起,每月给付保险金额的10%,共给付20年,即给付次数为240次。
有计划 A、计划B、计划C、计划D及计划E五种可供选择,这五种计划的首个年金领取日分别为被保险人50周岁、55周岁、60周岁、65周岁及70周岁后的首个保险单周年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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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首个年金领取前身故 |
给付已交保险费与该保险单年度末现金价值的较大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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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首个年金领取前高度残疾 |
给付已交保险费与该保险单年度末现金价值的较大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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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红 |
公司每年的分红是不确定的,根据分红保险业务的实际经营状况,按照保险监管机关的有关规定确定红利的分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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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利领取 |
累积生息 : 红利将自动进入您的分红累积账户 ,并按本公司确定的红利累积利率以年复利方式累积生息。 在您申请或合同终止时领取。 |
图示

图例说明 王先生, 30岁男性,为自己投保了“长城金贵年金保险(分红型)”,选择计划C,20年交费,保险金额1万元。 保险费支出:年交保险费6825元
保险单利益: 年金:王先生自60岁开始领取,每月领取保险金额的10%,即每月领取1,000元,领取240次,共计240,000元。 高度残疾保障:若王先生在首个年金领取前不幸发生高度残疾,本公司给付已交保险费和该保险单年度末现金价值的较大值。 身故保障:若王先生在首个年金领取前不幸身故,本公司给付已交保险费和该保险单年度末现金价值的较大值。 分红:累积生息,可随时领取。
附加服务
• 保险单贷款 如果出现特殊情况急需用钱,您可向本公司申请保险单贷款,贷款金额可以高达保险单现金价值净额的80%。 • 保险费自动垫交 如果您未能及时交纳续期保险费,保险单现金价值净额将自动用来垫交到期的保险费,在此期间,您的保险单仍然有效,但在发生保险金给付时,本公司将先行扣除欠交的保险费。
责任免除
(1) 投保人或受益人的故意行为; (2) 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拒捕或故意自伤; (3) 被保险人殴斗、醉酒,服用、吸食或注射毒品; (4) 被保险人在保险合同生效(或最后复效)之日起2年内自杀; (5) 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交通工具; (6) 被保险人患艾滋病或感染艾滋病病毒期间; (7) 战争、军事行动、暴乱、武装叛乱或恐怖活动; (8) 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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