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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保年龄 30 天至 65 岁 保险责任 身故保险金 当被保险人身故,受益人将获得等值于被保险人身故时的基本保险金额的身故保险金(如被保儿童身故时年龄为出生满30天至四岁,其身故保险金将按一定比例给付)。
满期金 被保险人生存至保险单满期日时,本公司将给付等值于基本保险金额的满期金。 现金红利 在合同有效期内,本公司将根据分红保险业务的实际经营状况决定红利分配。该现金红利为非保证利益。 本保险合同的红利以现金形式分配给投保人,投保人可选择直接提取现金、积存在本公司生息或抵缴下一期保险费的任何一种方式, 灵活方便。 缴费方式 保障年期有 20 年、 25 年或至 50 岁、 55 岁、 60 岁、 65 岁或 80 岁,可选择趸缴 ( 即一次性缴清 ) 或年缴至保障期满。 以上产品介绍仅供参考,具体内容以本公司相应保险合同条款为准,特别注意保险合同的保险责任及责任免除条款。 举例说明: 小王今年30岁,是一名公司内勤,他购买了保额为10万元,保障期为25年的年年红,并选择年缴至保障期满。 身故保障:10万元
生存利益: 1 、在保险合同有效期内,友邦将根据分红保险业务的实际经营状况决定红利的分配;红利以现金形式分配给投保人,投保人可选择直接提取现金、积存在友邦 生息或抵缴下一期保险费的任何一种方式, 灵活方便。 2、25年后,保险合同满期,可获得10万元满期金 每月省下大约310元,小王就拥有了上述保障,外加享有随保险合同附赠的美国国际支援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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