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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锦绣年华养老年金保险(B款)
来源:网络 作者: 编辑: 2007-9-4 22:44:51  [打印] [关闭]

特色介绍:

一次交清,一劳永逸
费率低廉,省心省力
投资无险,利益更佳
增额分红,自动升值  
终身积累,养老无忧
贷款解压,进退自如

侧重养老——专款专用纯养老、规划未来好生活
领取灵活——怎样领取由您选、何时退休自己定
保障丰厚——奉上大额祝寿金、延年益寿惠两代
专家管理——增额分红提身价、养老无忧享天伦
便捷融资——质押贷款和减保、急用现金速拿到

投保年龄:30天-65周岁
保险期限:81岁
交费期限:趸缴(一次性缴)
保费限制:因险种特性,有最低保费限制
其它权益:保单质押贷款、减保

保险责任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本公司承担下列保险责任:

一、养老年金
被保险人生存至本合同约定领取年龄的保单生效对应日,本公司按合同约定的下列方式之一向被保险人给付养老年金:
1、被保险人年满81周岁之前,每年按照有效保险金额的20%领取年金,直至被保险人身故;
2、被保险人年满81周岁之前,每月按照有效保险金额×20%×折算系数领取年金,直至被保险人身故;上述折算系数详见《月领金额折算系数表》。

二、祝寿金
被保险人生存至年满81周岁的保单生效对应日,本公司按有效保险金额给付祝寿金,本合同效力终止。

三、身故保险金
1、被保险人在开始领取养老年金前身故的,本公司按其实际已交保费(无息)与累计红利保险金额对应的现金价值之和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效力终止;
2、被保险人在开始领取养老年金后身故的,本公司按有效保险金额与给付系数的乘积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效力终止;上述给付系数详见《身故保险金给付系数表》。


案例介绍

李女士,投保年龄:40周岁,交费方式:趸交,
领取年龄:60周岁,领取方式:月领
初始基本保额:5万元,交费金额:152050元,
养老金总计:264200元+年度红利增值+终了红利
 
案例图示:
 
保险利益:
一、 养老金(二选一):
(1)年领:李女士从60周岁开始每年可以领取养老金[(50000+X)×20%]元,一直领取至81周岁前。若其间身故则停止领取养老金,给付身故保险金。
(2)月领:李女士从60周岁开始每月可领取养老金[(50000+X)×20%×8.50%*]元。若其间身故则停止领取养老金,给付身故保险金。
二、  祝寿金:
李女士年满81周岁时,按有效保险金额*一次性领回(50000+X)元祝寿金及可能的终了红利,合同终止。
三、 身故金:
(1)李女士如在60周岁前不幸身故,可退还所交保费152050元+累计年度红利保额对应的现金价值+体恤金(若确定有)。
(2)李女士如在60周岁后不幸身故,受益人可领取[(50000元+X)×身故给付系数+体恤金(若确定有)]的身故赔付。
 
注:1、8.50%为月领养老金折算系数
    2、有效保险金额主要包括基本保险金额与累计红利保险金额两部分之和,在身故或保险期满时,还可能包括终了红利增加的保额
    3、X为累计红利保险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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