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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如何申请领取保险金 3.1保险金受益人 (1)意外伤残保险金受益人 除另有约定外,本主合同意外伤残保险金的受益人为被保险人本人。 (2)意外身故保险金受益人 您于订立保险合同时经被保险人书面同意,可以指定一人或多人为身故保险金受益人。当您同时指定多人为身故保险金受益人时,您可以确定受益顺序和受益份额。如果您未确定受益份额,各身故保险金受益人按照相等份额享有受益权。如果您没有指定身故保险金受益人或所有身故保险金受益人都先于被保险人身故,该保险金将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 保险合同有效期内,经被保险人书面同意,您可以向我们提出书面申请变更身故保险金受益人,我们将在保险单上批注。 如因身故保险金受益人变更,发生法律上的纠纷,我们不负任何责任。 3.2保险事故通知 您或受益人应在知道或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5天内通知我们。否则,应承担由于通知延迟致使我们增加的勘查、检验等项费用。但因不可抗力(见释义6.7)导致的延迟除外。 3.3保险金申请 在申请保险金时,请按照下列方式办理: 意外身故保险金申请 填写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并须提供下列证明和资料: (1)保险合同; (2)受益人户籍证明或身份证明; (3)公安部门或本公司认可的医疗机构(见释义6.8)出具的被保险人死亡证明书; (4)如被保险人为宣告死亡,受益人须提供法院出具的宣告死亡证明文件; (5)被保险人户籍注销证明; (6)受益人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等有关的其他证明和资料。 意外伤残保险金申请 填写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并须提供下列证明和资料: (1)保险合同; (2)被保险人户籍证明或身份证明; (3)本公司认可的伤残鉴定机构出具的残疾程度鉴定书; (4)被保险人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等有关的其他证明和资料。 3.4保险金的给付 我们在收到申请人的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及上述有关证明和资料后,对确定属于保险责任的,在与申请人达成有关给付保险金数额的协议后10天内,履行给付保险金责任。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向申请人发出拒绝给付保险金通知书。 3.5保险金申请时效 受益人对我们请求给付保险金的权利,自其知道或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或自约定的保险金领取之日起2年不行使而消灭。 x保险费的交纳和职业变更 4.1保险费的交纳 本主合同的保险费的计算以被保险人的职业为基础。您需于投保时一次交清本主合同的保险费。 4.2续保 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届满前,您可申请续保本合同。 续保保险费以续保时被保险人的职业为基础,按当时本公司核定的费率重新计算。若经我们审核被保险人符合续保条件,且您已经交纳续保保险费,我们将重新给您签发保险单。若经我们审核,须附加条件续保或拒绝续保时,本公司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您。 4.3职业或工种变更 被保险人变更其职业或工种时,您或被保险人应于十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我们。被保险人所变更的职业或工种,依照我们的职业分类其危险程度降低时,我们自接到通知之日起,按其差额退还未满期保险费(见释义6.9);其危险程度增加时,我们自接到通知之日起,按其差额增收未满期保险费。但被保险人所变更的职业或者工种依照我们的职业分类标准在拒保范围内的,我们对该被保险人所负保险责任自接到通知之日起终止,并按约定退还未满期保险费。 被保险人所变更的职业或工种,依照我们的职业分类标准其危险程度增加而您未依前项约定通知而发生保险事故的,我们按其原收保险费与应收保险费的比例计算给付保险金。但被保险人所变更的职业或者工种在我们拒保范围内的,我们不负给付保险金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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