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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寿10亿元筹建财险公司 原副总李良温挂帅
来源:中华工商时报 作者: 编辑: 2006-10-30 9:26:00  [打印] [关闭]


  【本文摘要】 24日,国内头号寿险商———中国人寿保险股份公司(2628.H K)发布公告称,将与集团公司共同发起设立国寿财险公司。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的筹建已取得中国保监会的批准。公告称,国寿股份公司与集团公司已于本月23日订立发起人协议,两公司将作为发起人,共同设立国寿财险公司。

  随着金融混业经营的日渐升温,国内各家保险巨头也在试图打破原有业内产寿险分业经营的格局,力争实现业内混业经营的梦想。

  24日,国内头号寿险商———中国人寿保险股份公司(2628.H K)发布公告称,将与集团公司共同发起设立国寿财险公司。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的筹建已取得中国保监会的批准。公告称,国寿股份公司与集团公司已于本月23日订立发起人协议,两公司将作为发起人,共同设立国寿财险公司。

  国寿财险将主要经营保险业务,包括财产损失保险、责任保险、法定责任保险、信用保险和保证保险、农业保险、其它财产保险业务、短期健康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上述保险业务的再保险业务、中国法律允许的其它资金运用业务,及中国保监会批准的其它可开展的业务。

  据介绍,国寿财险将以股份有限公司的形式设立,其注册资本总额为10亿元人民币,分为10亿股普通股股份。人寿股份将出资4亿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40%;集团公司将出资6亿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60%。公告称,除非经协议订立方的双方书面同意,否则协议任何一方在锁定期内均不得转让其持有的国寿财险股份。

  据悉,国寿财险的董事会最初由5-15名董事组成。董事会中60%的董事(独立董事除外)由集团公司提名,40%的董事由本公司提名。公告称,发起人协议双方同意,除非国寿财险所有偿付能力比率均等于或超过中国保监会规定的标准,否则国寿财险不得分派或支付任何股利。

  据透露,国寿财险筹备组早已成立,其负责人为国寿股份公司原副总经理李良温。但该筹备组曾一直负责洽购大众保险的控股权,虽然进展一度畅顺,但因高盛及安联高价竞购而搁浅。在3月份国寿股份公司与国寿集团公司签订的成立财险公司的初步协议中,双方强调国寿财险公司将采取“新设或收购”方式成立。国寿股份公司董事长杨超在9月份还强调称,国寿财险公司可能引入战略投资者,亦不排除收购。他同时强调,中国人寿与大众谈判并未终止。

  实际上,国内保险商有过同时经营产险和寿险业务的历史,但在1995年《保险法》面世后,它们开始严格地执行地产、寿险分业经营。

  据记者了解,此前专注做寿险的新华保险也正在筹备财险公司,目前总部选址定为深圳,正在等待保监会最后审核挂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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