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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联大众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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险种名称 |
特色简介 |
| 1.联众恒福两全保险(199906) |
若被保险人在第5、10、15、(20)保单周年日仍生存,按比例支付生存保险金;若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限内死亡,本公司支付100%的和同保险金额。 |
| 2.定期保险附加合同(199910) |
在本附加合同有效期限内,若被保险人死亡,按100%合同保险金额给付死亡保险金。 |
| 3.联众恒泰两全保险(2000) |
被保险人在满期日前死亡,给付100%的合同保险金额;被保险人在满期日仍生存,给付(100+n)%的保险金额(n指以年为单位的保险期限)。 |
| 4.联众恒利两全保险 |
在本合同有效期限内,若被保险人因意外或疾病导致全残,按保单计划书所载的保险金额给付全残保险金;若被保险人死亡,且未给付过全残保险金,按保单计划书所载的保险金额给付死亡保险金;若被保险人在保单满期日仍生存,且未给付过全残或死亡保险金,无息返还保险期限内全部所交保险费的50%。 |
| 5.联众育祥两全保险 |
如果被保险人生存至计划保险费支付期满,本公司将所在各个保单周年日按比例乘以保单计划书所载的保险金额分期给付保险金。如果被保险人在计划保险费支付期内死亡,投保人则无需支付本合同项下剩余期间的保险费;但本公司仍将在计划保险费支付期满后上述所列时间和比例支付保险金。 |
| 6.联众转换即期年金保险 |
已与公司订立保险合同的受益人领取保险金时,可免费将其保险金转换成年金。有终生年金、保证10年或保证20年终生年金、定期保证10年或定期保证20年年金五种年金领取方式。 |
| 7.联众优越人生两全保险(分红型) |
若被保险人死亡,本公司按100%当时有效的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保险责任终止。若被保险人在保险期末生存,本公司按当时有效的保险金额给付生存保险金,保险责任终止。增额红利和终了红利给付。 |
| 8.联众大富翁两全保险(分红型) |
在合同有效期内,若被保险人死亡,按100%当时有效的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若被保险人在保险期末生存,本公司按当时有效的保险金额给付生存保险金。增额红利及终了红利给付。 |
| 9.联众福寿如意A类两全保险(分红型) |
在合同有效期内,若被保险人死亡,按100%当时有效的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自保单生效之日起,若被保险人生存,于每三年的保单周年日按保单计划书所载基本保险金额的9%给付生存保险金。增额红利及终了红利给付。 |
| 10.联众福寿如意B类两全保险(分红型) |
在合同有效期内,若被保险人死亡,按100%当时有效的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在约定交费期满后的第一个保单周年日,若被保险人生存,本公司按保单计划书所载基本保险金额的9%给付生存保险金;之后每三年的保单周年日,若被保险人生存,按保单计划书所载基本保险金额的9%给付生存保险金。增额红利及终了红利给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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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联众福星高照终身寿险(分红型) (2003) |
保险期限为终身。在保险期限内,若被保险人死亡,按100%当时有效保险金额给付死亡保险金。增额红利及终了红利给付。 |
| 12.联众金玉满堂两全保险(分红型)(2003) |
被保险人在满期日前死亡,按100%当时有效保险金额给付死亡保险金;被保险人在满期日仍生存,按100%的保险金额给付满期生存保险金。增额红利和终了红利给付。 |
| 13.联众聚宝盆投资连结保险(200109) |
联众基金类投资帐户、联众平衡类投资帐户、联众现金类投资帐户三种投资帐户。若被保险人生存至保险合同满期日,经受益人书面申请,向受益人支付按申请收到日后的第一个资产评估日之卖出价计算的本合同项下的投资单位价值总额。若被保险人在保险合同满期日之前死亡,本公司将支付保单计划书载明的保险金额和按收到被保险人死亡书面证明之日后的下一个资产评估日投资单位卖出价计算的本合同投资单位的价值之和。 |